【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一周年】砥砺深耕,汉寿交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周年答卷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中法委发〔2020〕5号)精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1〕9号)于2021年6月正式实施。2021年6月1日起,全省省市县三级按照新的行政复议体制实施,即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马上周年。一年来,汉寿县坚守复议为民的初心,聚集“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改革目标,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着力破解改革难题,砥砺深耕,交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周年答卷。
聚力职能完善,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基石
一是整合行政复议职责。2021年5月31日,汉寿县人民政府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行政复议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行政复议指南等信息。自2021年6月1日起,县人民政府复议事项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办理,其他部门不再接收复议案件。二是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汉寿县于2021年12月2日成立了由政府主导,相关政府部门、专职律师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汉寿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唐迪平同志任汉寿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10人,聘期3年,为县人民政府办理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争议的、涉及难以把握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及其他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三是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目前汉寿县行政复议与应诉人员共3人,均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其中1人具有丰富实践办案经验,致力打造一支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推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合法权益。
聚力机制创新,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
一是强化制度监督。制定《汉寿县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审查、审理、听证、调解、决定全流程,实现全县行政复议有规可循。二是强化规范化建设。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配备听证审理室、调解室、接待室等功能用房,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在本级政府网站和行政复议接待场所公开受理复议的范围、条件、程序、决定等事项,确保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有效解决复议申请人“多头跑、多次跑”问题;在法律援助中心设置行政复议法律咨询窗口,安排值班律师值班,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行政复议法律咨询服务。自2021年5月31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公告以来,共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7起,审结14起,正在审理中1起,逾期未补正材料放弃复议申请2起。审结14起中,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4起,直接纠错1起;办理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起。
聚力依法复议,提升行政执法机关法治水平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立案审查阶段协调功能。在行政复议立案之前通过和解程序解决行政争议,及时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搭建有效的沟通平台,促进行政争议在初发阶段得到解决。在审理邹某某与县市场监管局、苏某某与县城管执法局、罗某与县公安局行政纠纷案时主动作为,本着“应调尽调”的原则,及时宣讲法律政策。三起案件的复议申请人最终在复议机构的主持下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均主动撤回复议申请,充分化解了行政争议,行政机关内部化解争议能力得到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审理阶段的监督纠错功能。行政复议机构以裁决者的身份居间处理行政纠纷,尽可能地从矛盾根源妥善化解纠纷,致力打造“汉寿特色”行政复议纠纷解决体系,形成低成本高效益的行政纠纷化解方式,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2021年6月,苏某某申请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一案,汉寿县司法局受理后,及时要求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公开,予以纠错。三是充分发挥好行政复议结果运用功能。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相关违法行政行为和行政管理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行政复议机构将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指导行政行为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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