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坪街道成功调处一起坠楼死亡纠纷
4月30日凌晨,府坪街道新村社区某公寓楼发生一起坠楼死亡事件。接警民警确认排除刑事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死者董某家属处理身后事宜。
经调查,死者董某与朋友谢某、邓某等人在某KTV唱歌喝酒至凌晨后返回某公寓吃宵夜,期间朋友谢某回自己家休息,随后董某跟随邓某等朋友到谢某家找谢某,再无任何征兆的情况下,董某从谢某家阳台外窗户坠楼身亡。死者董某离异,有自杀史,事发前在某娱乐中心从事酒水销售工作,其生前有借贷纠纷,生活面临一定经济压力。
接到消息后,董某家属连夜赶到事发地要求几个亲历者进行赔偿。几个亲历者认为董某系自杀,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调解员在调查中了解到董某系自杀,没有直接的责任赔偿主体,便将工作重点放在家属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董某的自杀行为是其自身原因造成的,与该事件亲历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事件亲历者对于董某的自杀行为亦不存在过错。基于以上观点,调解员对于董某家属提出的不合理请求作出解释与说明,帮助其调整好心理预期。为做好死者家属方安抚工作,调解员从情理角度出发,要求该事件亲历者及董某生前工作过的公司负责人从道义角度出发多考虑一下董某母亲以后的赡养问题,对董某家属方给予一定人道主义援助。
调解现场家属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
近日,经多轮调解,双方最终接受了调解员提出的人道主义援助方案,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至此一起由武陵区政法委牵头,府坪街道平安办、府坪司法所、府坪派出所、新村社区联合参与调处的坠楼死亡纠纷得以顺利化解,确保了节日前后的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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