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多措并举”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够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客观、全面地了解行政机关的执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推进行政机关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既是履行行政诉讼法要求的“民告官,能见官”义务,也是践行为人民服务和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职责。为做实做细做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近年来,武陵区司法局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持续着力:
一、强化工作部署,区长带头示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2年4月21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熊某等四人诉被告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常德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行政复议及规范性文件审查一案,武陵区人民政府区长寻健主动出庭应诉。这是武陵区建区以来首次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也是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有力落实,对助力依法治区工作全面推进、倒逼行政执法水平整体跃升、牵引营商环境优化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区长的领衔示范引领,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促进了全区各行政机关负责人思想观念的转变,从而有助于打造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尊法守法、敢于担当的良好形象,有助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更好赢得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完善配套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应诉。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各级文件要求,武陵区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人员和案件范围、相关要求等事项,并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法治政府考核内容,对各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支持和参加出庭应诉工作细化了操作指引,明确了考核标准。
三、加强部门沟通、府院联动,合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与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德市司法局、鼎城区人民法院、武陵区政府办公室、武陵区各单位的沟通力度,要求武陵区有关单位进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工作分工备案,明确出庭应诉的负责人名单和范围;与两级法院建立了定期沟通机制,每月向法院了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收结案、行政机关败诉、生效裁判执行等情况,并根据反馈的出庭应诉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监督各行政机关查摆问题、落实整改,不断提高行政机关的应诉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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