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大堰垱司法所:为“浪子”找到“心”家
“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司法所同志对我的悉心教导和帮助,我现在终于挺起腰杆子做了一回人了,也真真正正地体会到了生活的乐趣,想起以前,唉,往事不堪回首……”在澧县司法局大堰垱司法所,刑释人员李某敞开心扉,向工作人员倾诉自己的过去,热泪盈眶,数度哽咽。
46岁的李某有着凄惨的身世背景,2岁丧母,6岁丧父,是吃着百家饭,穿着百家衣长大的。从小的艰难处境,让他没有接受过多少教育,自幼缺少父母的管教,让他规矩意识淡薄,加之缺少合适手艺,致使他最终走上了小偷小摸的歪路,后来更是6度入狱,属于典型的重点帮教对象。
了解到李某某的身世背景及现实处境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其个人特点,专门组建帮教小组,量身打造了一套个性化的帮扶方案。考虑到李某刚刚出狱且无亲无友,工作人员与民政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为其争取到临时救助金,帮他解了燃眉之急。帮教小组还为其联系了澧县一家企业,最终帮助李某成功就业,解决了生活住宿问题。
去年以来,大堰垱司法所敢试敢干,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探索总结出“一方案帮扶,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的帮教工作方法,取得了良好的帮教治理效果。即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个人情况定制个性化的帮扶方案,既帮助其修复人际关系,摒除陋习劣迹,促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协调帮助个人就业、子女上学、就医、居住等难题,保证其无后顾之忧。以司法所为依托搭建“阳光平台”,实行一站式服务,为特殊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法律咨询,帮助其解决部分生活困难。村(社区)一级设置阳光驿站,社区党员轮流值班,实行“首帮负责制”,对来访重点人员所提困难和办理事项,由首位接待人员给予指引、帮助、协调并回复结果,一揽子解决到底。
“三个一”工作法不仅是该司法所对“1313”教育帮扶工作的具体运用与延展,还让重点帮教对象更直观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真切关怀,敦促自身改变不良习惯,帮助树立正确的社会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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