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港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近日,汉寿县酉港镇鼎山社区居民肖某某、李某某、王某某找到酉港司法所申请调解一起土地纠纷。
原来,肖某某、李某某、王某某通过2018年的土地确权颁证后,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然而樊某某在确权颁证前通过他人的土地流转,将上述三人涉及的15亩土地以及自家享有经营权的土地合并在一起开挖成了共计30多亩的鱼池,由于在依法颁证之前就形成了鱼池,肖某某、李某某、王某某三人一时也无法改变土地的状态,因此也无法享受到颁证面积的土地经营权。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详细询问事情的经过后,立即组织当事人协调处理。在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向樊某某宣传土地相关法律政策,对他人依法享有经营权的土地,非法占有会造成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一一进行了讲解后,樊某某也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妥。紧接着司法所工作人员又对肖某某、李某某、王某某三人做工作,因土地在颁证之前就已经改成了鱼池,如果改变现状肯定损失很大,建议他们以土地流转经营权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经过多方的磨合,成功达成了流转协议以及承包费的起算和兑现时间。至此,一起涉及多方当事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得以解决。
当前,农村土地承包权纠纷非常普遍,最大的难点在于捕捉当事人的心理,找准问题的切入点,以点带面,扩大突破口。酉港司法所在调解过程中抓住问题的重点,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利益,在解决问题的同时还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了基层司法行政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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