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做好“三个一”,服务为企业
近年来,津市市司法局把大力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企解忧。
一、做好“一体式”预防
依托现有市律师行业3个党支部,挑选出11名政治过硬、业绩突出的律师组成企业复工复产公益法律服务团,在市工业园区等地公布手机号码,24小时在线为商会、企业和员工解答企业复工、合同违约、工资支付、劳动争议、医疗社保等法律问题。同时登门走访、零距离与企业职工接触解答难题113个;协助企业落实复工防控措施,送去口罩1000个、普法宣传材料500多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简要读本》300份,张贴市文明办印制的企业复工复产《温馨提示》宣传标语200份等;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对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促进企业全面健康发展。目前,律师已为23家企业提供“点对点”法律服务。
二、做实“一站式”化解
2020年3月,某食品公司将其污水处理池修建项目交给陈某个人承建,约定了该工程总造价、开工、竣工日期及付款方式等事项。同年5月,陈某在污水池顶部作业时不慎坠落至五米深的底部,造成六级、九级、十级伤残各一处。事发后,陈某将食品公司诉至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法院判决由食品公司和陈某成立的个人独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各承担30%,陈某本人承担40%的责任。食品公司对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经中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同时将本案发回重审。
因案件发回重审,从而陈某的赔偿问题暂未得到解决,2022年3月,陈某家属与食品公司发生激烈争执。津市市嘉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得知后,立即介入调查并展开调解工作。
此次纠纷发生的时间节点正处“调解护稳定 喜迎二十大”期间,为尽快调解好纠纷,宽慰家属,调解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受当事人双方对案件赔偿金额争议较大、陈某家属存在极端心理和情绪等因素影响,最初调委会连续协调三天未果。随后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调委会通过向上汇报,与市委政法委、市法院等多部门沟通衔接,帮助陈某落实了部分救助资金。
经调解员的多次引导、说服,最终陈某家属与食品公司于2022年4月6日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陈某家属对街道调委会表示感谢并承诺不会再找食品公司闹事,而食品公司则感慨积压心口的“大石头”终落地。
三、做优“一网式”通办
积极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技术手段,全面推行线上公证业务办理,引导企业选择网上咨询、预约、办理公证,并对线上申请做到及时答复和处理。同时依托“湖南法网”“人民调解”APP,让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直接可以进行法律咨询、申请人民调解,实现一网通办。今年以来,已解答涉企法律咨询50余人次,办理涉企公证2件,调解涉企纠纷案件8件,做到深化服务,为企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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