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助力化解行政争议
5月10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史某某诉被告津市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职责一案,津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力受市长彭子晟委托以行政机关负责人身份出庭应诉。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诉讼代理人按照法庭流程指引,围绕本案争议焦点,阐述了各自主张,均表现出对法庭的充分尊重和对法律的信仰。副市长高力依法、客观、有理地针对案件事实发表了陈述意见,并表示将以本案审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契机,进一步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尽早出台我市关于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彻底扭转‘告官不见官’现象,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努力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津市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具体体现,对推动市政府及市直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职、依法出庭应诉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更好地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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