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马鬃岭司法所:民主协商,争议变协议
“这是我见过最和谐的山林权属纠纷调解现场了!”桃源县马鬃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感慨地说到。事情当追溯到4月上旬,马鬃岭镇汪家湾组组民钟某在原老屋场拆旧建新,将地基进行扩展,占用了老地基以外的部分山林(大约50平方米),相关手续均已办理。事情发生后,马鬃岭镇归连湾组组民陈某找到其理论,称占用了他经营的山林,要求其赔偿损失2000元。钟某不服,要陈某拿出林权证,可陈某武拿不出,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将此事反映到了兴街村村委。
经村支两委前期调查后了解到,该块有权属争议的山林是2009年集体林权改革时由马鬃岭镇政府所属林场下放到兴街村管理。兴街村地少人多,老支书为了方便荒山的管理,增加村民收益,便将原来的集体林场分到了各个村民小组,但当时在没有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权,找不到确切的证据证明该块山林具体是分给了哪个组。
4月18日,兴街村村委会召集两个组10名村民代表及争议当事人,召开协调座谈会,桃源县马鬃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马鬃岭司法所参与。会上,双方代表在平等友好的氛围中各抒己见,并发表处理意见,经过反复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归连湾组经营该块争议山林,至于具体承包给谁还需进行合法的确权程序,一起涉及两个小组的林权争议终于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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