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业务 敲警钟
——2022年石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业务培训
为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水准,强化对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敲响坚守法律底线的警钟,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2022年4月12日、13日石门县司法局举办为期两天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业务培训。
石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覃均平同志在培训会上以《尊法守法、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官》为题进行专题授课。
覃均平同志首先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通过具体解释法律法规,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理解;随后,覃均平同志针对司法行政系统职务犯罪案例讲解,给我们敲响警钟,从而使大家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侥幸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不超越法律底线。
蒙泉司法所所长覃杰同志以《依法管人,以情感人,奋力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进行典型发言。
培训会上,局领导根据目前石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和疫情防控提出要求:一是再次重申矫正期间应遵守的各项管理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照日常报到制度,落实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教育、帮扶活动。二是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在防控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外出,不准请假前往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三是要对社区矫正对象针对性法治教育,必须要求摆正位置,认罪悔罪,接受监督,使其认识到社区矫正是一座“没有高墙、没有电网的监狱”,遵纪守法,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四是要严防脱管漏管,时刻了解矫正对象活动轨迹,必须保证每日两次手机签到。五是针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必须要做到一季度一复查,一年一诊断,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做到必收监。六是进一步明确对不服从管理、抗拒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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