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枫桥经验”本地化 实现矛盾 纠纷化解新突破
矛盾纠纷调解“三二一”工作法是津市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通过借鉴“枫桥经验”融入津市矛盾纠纷调解实践形成的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为提升津市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率、建设平安法治津市、实现“良政善治”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实际,为新时期“三二一”工作机制注入新元素,为构建政府安宁、社会和谐、民众安稳的新局面,建设平安津市、法治津市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精心策划,排兵布阵狠抓落实
牢牢把握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党委政治机关和政府法制部门的属性,切实扛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担。把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推行矛盾纠纷“三二一”工作法纳入全局工作重点。结合“调解护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和全市“6+3+1”重点工作,建立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分管领导靠上抓、业务股室具体抓的矛盾纠纷“三二一”工作法组织领导机构;配优配齐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构建以镇街调委会为主导,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纠纷调解员、网格管理员、驻村辅警为触角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每月召开专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堵点和难点问题。
2022年一季度,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调处纠纷958件,同比增长4.6%,其中司法所专职调解437件,申请司法确认案件3件,没有发生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民转刑案件、群体性闹事和群体性上访。
二、精密组织,创新载体狠攻化解
按照市委政法委在市、镇(街道)高标准、高质量打造矛盾纠纷调解“一站式”“综合化”实体平台—一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要求,充分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信访调解力量,在推行矛盾纠纷“三二一”工作法中,一是紧盯排查,突出源头预防。利用日常排查、专项排查、重点排查延伸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触角,健全完善因人、因地、因时预防等风险防范工作机制;二是精准施策对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化解。以村居为主,三次初调打基础,镇村协同,两次深调化纠纷的“三二一”矛盾纠纷调解模式。通过随手调解、流动调解、联合调解等多种方式方法,将案件化解落地落实落细;三是聚焦重点工作,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紧紧围绕打造千亿产业园区、城市精致街区、津港新城、“南北双环”乡村振兴示范带等重点工作,对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中小型企业等矛盾纠纷,认真梳理、排查摸底,掌握重点矛盾纠纷、久调不结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逐一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化解方案,建立调解攻坚小组,联合相关部门,努力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吸附在当地,为建设澧水流域现代化中心城市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精益求精,实时跟进促提升
一是做好案件抽查回访。随机抽取案件当事人,询问调解结果是否满意,避免调解不公;二是贯彻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对于村社区人民调解员调解的矛盾纠纷,按司法所初审、司法局复审的程序每半年发放一次“以奖代补”调解补贴。2019年至今通过财政统一向705人次发放以奖代补补贴42.45万元;三是落实司法所调阅抽查“三二一”矛盾纠纷记录本制度。实行矛盾纠纷“一月一讲评、一月一调度、一月一培训、一月一通报”,同时评选出最佳案例,组织纠纷信息员、调解员传阅学习,通过目标捆绑、工作联动、结对互动来增强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此提升调解技能。
四、精细复盘,提炼固化成功经验
矛盾纠纷“三二一”工作法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重心下移、关口前置,有效发挥了基层分流器、减压器、过滤器的作用,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于在调解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人民调解组织、优秀人民调解员和成功的调解经验,津市司法局积极主动高频次宣传、表彰,于2020年及2021年分别举办了津市市第一届“金牌调解员”命名会议和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表彰大会,通过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人勤春来早,奋进正当时。津市司法局将继续乘着市委市政府改革发展的东风,奋力奔跑向未来,把人民调解工作推上新台阶,在新的赶考路上向党和人民交出更加优异的时代答卷,以实效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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