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一”稳步走 齐聚力一步止
2022年4月8日,一起卾地来乡的两村民因小事发生肢扭受伤引起的矛盾,在毛里湖镇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多方调解下,让该起纠纷成功落下帷幕。
时间回到2021年,同为湖北石首的吴某和胡某,分别来到津市某镇养龙虾,两位异乡人在此生活期间很平静。然而,2022年4月双方却因一只小狗的失踪让俩人发生拉扯、肢扭,而导致双方受伤。
受伤后,双方通过检查治疗,吴某及妻子用去医药费约3000多元,胡某用去医药费约500多元,双方因此事产生纠纷。
按照“三二一”工作法的要求,该起纠纷历经村里三次协调处理,但终因双方分歧太大无果。
接到村里的报告后。毛里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鉴于双方非本地人,避免因小事扩大,联合平安办、公安派出所对此案进行第一次调解。针对吴某及其妻子与胡某双方均有受伤,双方争议很大,且吴某提出了1万多元的这一实事。
在调解之前,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分别让两方进行了扫场所码、测体温等一系列操作后。调解开始,首先对双方的这种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然后,通过以情、讲法、说理的方式分别对双方进行沟通。吴某及其妻子情绪激动此时也稍稍平静下来,见于此,针对其所提出的过高要求,摆事实、讲道理,并举实例说服教育,让高额的要求下降至4000元。而胡某不肯让步的他也在这种方式下,同意让步出钱1000元。鉴于此,调解员随即提出建议额度为2500至2800元。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胡某同意2800元的建议,而吴某及其妻子也欣然接受。
至此,在多部门联动协调下,双方以协议和解的方式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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