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洲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让其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日上午,丹洲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学习中,丹洲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细致地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别是对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如何正确有效维权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同时向他们普及了生活中的消费常识,告诉他们消费时记得保留一切可以提供依据的证据,如购买的物品、购物小票、发票等交易记录。社区矫正对象李某说,以前我们买到过期的食品或其他有问题的东西往往就算了,经过今天的学习,以后不管是我还是亲朋好友再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都要保留好证据,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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