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澧澹司法所:乡村振兴,法治先行
在乡村治理中,法治最具说服力和公信力,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是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的一条有效路径。澧澹司法所作为推进法治澧澹建设的牵头部门,积极当好法治乡村建设“排头兵”,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一、不断深化普法宣传,培树法治乡村新风
1.突出重点强化普法宣传。以宪法为核心,广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街道范围集中组织法律顾问、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广泛深入社区(村),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彩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0问,展示普法宣传展板,悬挂标语横幅,向过往居民发放宣传册、资料500余份,积极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千村入万户。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常态化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2.丰富群众法治文化实践。澧澹司法所积极推进“智慧普法”,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利用微信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特点,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常识、推广法律,目前已推送微信普法知识60余条。
3.加强基层法治基础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全街道共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加强基层法治阵地建设,全街道累计建成法治广场6个。
二、持续优化法律服务,擦亮司法为民窗口
1.抓实体平台建设规范化。按照统一的平台建设要求和标准,落实场所、制度上墙、保障经费,打造1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6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每个社区(村)设5个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建成形象统一、覆盖全面、服务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2.抓服务队伍建设专业化。司法所吸收一批经验丰富、业务精通、工作积极的人员组成4支专业服务队伍,包括人民调解员队85人、普法志愿者队16人、法律援助服务队16人、法律顾问团4人,并通过定期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座谈会等形式提高队伍的专业化。
3.抓公共法律服务有效化。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为依托,围绕群众法律需求,提供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全街道群众所需的法律服务事项,只要群众有需求,小事可以电话咨询解决,大事可以上门服务参与协调处理,真正做到高效便民,着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注重强化法治保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1.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和谐。澧澹司法所突出预警预判,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遍布街道、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常态性工作,每周开展一次排查,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做到应调尽调。2021年,澧澹街道社区(村)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55起,司法所参与矛盾纠纷调解170起,调解成功率达100%。全街道没有因纠纷调解不当或不及时而引发的民转刑、群体性械斗、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2.严格管控特殊人群保稳定。澧澹司法所以“湖南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创建为抓手,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信息监管。加强日报告制度和手机系统定位、微信共享位置等信息技术手段的监管力度,在重要时期加强手机定位抽查频次,实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活动轨迹,确保不脱管、不失控。牢牢守住了社区矫正安全底线,为乡村振兴营造了安全稳定环境。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澧澹司法所积极通过法治乡村建设,有效提升基层“两委”的法治思维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但切实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而且能引导农民群众以积极姿态投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触发内在动力,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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