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检察院督查皂市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工作
2月22日上午,石门县检察院未检干警到皂市镇司法所,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工作督查。

图为石门县检察院查阅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卷宗资料
检察干警仔细查阅档案资料、核对人员信息,查看思想教育、公益劳动、思想汇报等社区矫正工作台账资料。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等级、平时表现等情况。通过电话走访的形式,询问两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目前的生活以及思想情况,并要求他们遵纪守法,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改过自新,重拾信心,顺利回归社会。
本次督查对于司法所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在以后的工作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中的管理行为,营造积极健康的未成年社区矫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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