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和县社矫局到蒙泉司法所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近日,石门县检察院、石门县社矫局一同到蒙泉司法所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本次工作指导以点训为主,对蒙泉所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点训,并进行警示教育,县检察院覃均平主任在点训会上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明确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明确当前身份,二是要端正态度,三是要严守法纪,四是要服从司法所管理、服从社区矫正局管理”
县社矫局谷吉元股长补充强调:“希望大家认真落实好社区矫正的相关管理规定,包括按时打卡、思想汇报、参加公益活动等,特别强调的是请销假制度,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请销假。”

点训后县社矫局进行了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规范教育现场达标验收,谷吉元股长对蒙泉司法所的行为规范活动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表扬了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精神抖擞、动作规范,且鼓励大家再接再厉,不断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争做守法公民!
本次工作指导对于蒙泉司法所规范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也为春节期间蒙泉镇日常维稳工作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强管理、促稳定,蒙泉司法所一直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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