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鲸港司法所对在册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意识,端正其社区服刑态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大鲸港司法所组织全体在册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重点学习了该法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管理监督方面的变化,尤其是该法律明确保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工作、学习、生活等权利,同时对所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重申了外出请销假制度和信息化核查制度,并要求所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照执行。本次集中教育活动有利于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有利于树立其法治观念;有利于其积极矫正,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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