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鸡不明引争议,调解有道复和谐
“那几只就是我家的,我没别的要求,只要把它们还给我。”调解现场赵某略微有些激动地说到。
家住壶瓶山镇某村的赵某与王某某是邻居关系,双方发生争执之前关系一直非常融洽。二人同为本村的养殖户,双方均在本村的大湿地场坪上放养山鸡。在今年10月初,赵某和妻子在清点归笼山鸡数目的时候发现少了5只,二人以为山鸡走入了王某的鸡舍中,于是当晚到王某家中的鸡舍查找,认定王某某鸡舍中的其中5只是自己的,但王某清点数量后发现山鸡数目并未增加,由于双方饲养山鸡的数量众多,单从外形上很难辨别出,因此双方发生争执,甚至还引发了肢体冲突。
10月26日接到调解申请后,壶瓶山司法所刘所长与该村支部书记徒步一个多小时的险峻山路,到达赵某家中进行调解。调解初始,双方仍然就山鸡的归属问题争执不断,调解工作难以推进。随后刘所长提出让双方从邻里和谐的角度出发来看待和处理此问题,同时刘所长和支部书记开始对双方分别进行沟通和劝导。与赵某沟通时,强调王某多年以来对他的关心和帮助,山鸡走丢在山林之中的可能性,以及山鸡单就外形难以辨别的困境,让其从邻里和谐的角度出发适当让步。与王某沟通时,则侧重强调赵某家庭实质性的困难,山鸡混淆的可能性,以及赵某妻子因双方肢体冲突而受伤的情况,让其考虑能否为邻里和谐适当做出一些经济补偿。最终,在刘所长和村支部书记的共同劝导之下,双方也本着邻里和谐的原则,各自作出让步,同意由王某一次性支付给赵某医疗补偿金1000元,双方今后不会因山鸡归属问题再起争执。同时,双方同意在自家山鸡的身上做上独特标识,以避免今后再度发生类似的事件。
邻里关系的和谐重点在于沟通与理解,相信如果邻里双方能够保持良好的沟通态度,能够适当的为对方做出一些让步,那么类似的邻里纠纷将会大大减少,邻里关系也将更加和谐。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