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调解化矛盾 群众满意送锦旗
近日,永安街道社区两位居民将一面印有“积极调解 构建和谐”的锦旗送到永安司法所警司联调室调解员手中,并连声表示感谢。
群众满意送锦旗
10月5日下午2点左右,在武陵区永安街道某小区内,当事人陈某与张某各自的小孩在小区内玩耍时,对在小区内停放的10余辆汽车进行了不同程度刮花损伤,车主就车辆损坏维修的费用问题与涉事小孩家属引发争议,于当天下午4点半到永安警司联调室申请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向当事人普及《民法典》中关于行为年龄以及损坏赔偿的法律条文,由于当事人陈某与张某的小孩不满10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孩损坏公共财物的法律后果由他们的监护人承担。其次指出,作为监护人,家长也没有尽好看护管教孩子的职责,于情于理都应当积极承担赔偿。
调解员随后又安抚车主情绪,车主们考虑到两位小孩的家庭经济状况较困难,鉴于两位家长道歉的态度诚恳,也同意做出一定的让步,最终两个家庭共同赔付车辆损失费10250元,至此一桩损坏赔偿纠纷成功调解。
一面锦旗,彰显了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可。永安司法所及警司联调室工作人员将不忘初心,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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