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土地引争议,人民调解促和谐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胜过远方的亲人。近日,石门县壶瓶山镇某村的杨某某与枚某某却因为山林土地纠纷的问题造成了邻里关系的紧张,甚至达到了“剑拔弩张”的程度。为化解邻里纠纷,维护乡邻和睦,壶瓶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组织调解员赶往现场。
多方沟通,了解案情
调解员到达该村后,第一时间便与村干部沟通,初步了解案情;随后,赶往双方争议地界现场查看,收集相关证据。据了解,双方对于此块土地的争议由来已久,双方都主张此地为本人所有,但是都没有明确的证据能够佐证,因此争议不断。
分别劝说,尝试调解
了解清楚情况以后,工作人员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组织双方在村委会进行了调解。调解刚开始时,双方情绪激动,仍在争吵,难以开展,只能将双方分开进行劝说。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情理和法律等多个角度对双方进行了劝解。待双方情绪稳定后再让双方一同坐下,提出各自的诉求,进行协商。
争议搁置,和谐相处
经过多方不懈的努力,双方终于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了协议,同意搁置争议,争议地界双方均不再经营,封山育林,在双方有更加明确的证据时再主张权利,再行处理。
本案所涉及的事情虽小,却是农村工作中最为常见的纠纷之一。如果处理不好,不仅影响邻里之间长久相处,更可能会影响基层的稳定。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我们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需要我们在处理纠纷时时刻保持真心、细心、耐心,尽职尽责,化解矛盾纠纷,才能更好的维护基层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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