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邻里纠纷 促文明乡风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南北镇大城村马某甲却因马某乙家的树木枝叶妨碍遮挡了自家的茶园的部分采光,吵得不可开交,马某甲还自行烧毁马某甲家的杉树,导致矛盾再度激化。
矛盾发生后,应当事人的申请,南北镇司法所联合村调委会到现场了解情况,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要求与想法。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姚所长首先从“情”出发,劝导双方当事人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理解对方的想法,以维护邻里间的良好关系;同时,以“理”着手,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马某甲的行为进行界定,向马某甲分析了有关法律关系和厉害后果。最终,在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的基础上,经姚所长的调解,马某甲主动表示对马某乙烧毁的树木进行300元的赔偿,马某乙则表示会及时清理遮挡住茶园部分的树枝,双方握手言和,并表示以后会好好珍惜难得的邻里关系。
今后,南北镇司法所将切实履行工作职能,在建设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中发挥司法行政人的积极作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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