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纠纷久拖不决 司法所调解止纷争
近日,一起历时一年多的买卖合同纠纷,在罐头嘴司法所的耐心调解下,成功得到化解。
2021年8月25日,罐头嘴司法所长陈文接到电话,张家汊社区大兴渔场村民贺某某称自己托同组村民阳某某购买饲料,钱给出去了,饲料却一斤没拿到,现如今是钱物两空,故而向司法所求助。
陈所长接到电话后,立即从知情的村干部处了解此事的原委:2019年刘某某承包了20多亩鱼池,因养殖需要,需大量进购饲料,得知同组村民阳某某专门来往于村民与饲料厂之间,赚点中间跑腿费。于是委托阳某某进购饲料20吨,并当场交给阳某某饲料费定金6000元。阳某某接到定金后,立即将定金支付给安化县某饲料厂,准备分批将饲料运回。不料2019年底,安化某饲料厂倒闭,饲料厂在宣告破产前进行了债务清算,退回了货款的20%即1200元。剩余的4800元打了水漂,贺某某一直不服气,认为阳某某也有责任,于是要求阳某某赔偿自己剩余的4800元,阳某某不同意。为此,贺某某多次到村部反映问题,请求村干部协调处理,一年多来,村里协调十几次,均处理未果。
陈所长得知此事后,多次电话联系阳某某处理此纠纷,阳某某均以本人农活繁忙为由推拒。
调解现场
2021年8月30日,陈所长考虑到阳某某农活较多,故协同村干部组织当事人到阳某某家中进行调解,最大限度地配合阳某某的时间。调解过程中,阳某某始终表示贺某某的损失与自己无关,不是自己造成的,且本人未从此订单中获得利益,现在惹了一身纠纷,深感自己也是受害一方。陈所长从法律角度分析了货物因不可抗力发生毁损时的责任承担情况,再从情理角度用好意施惠打比方引起共情,又以两家作为同组村民的邻里情谊为落脚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整场调解耗时4个小时,最终说服各方均退一步,各自承担部分损失,促使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两家握手言和。至此一场久拖不决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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