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依法调解 三方握手言和
近日,罐头嘴镇一起历时9个多月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罐头嘴司法所的强有力主导下得到成功化解,三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2021年1月10日,家住汉寿县罐头嘴集镇的帅某祥因自家的房屋年久失修,便将翻修房屋的业务承包给从事房屋装修业务的邹某军,邹某军请居住在张家汊社区金某帮其做小工。在施工过程中,金某不慎从帅某祥家楼顶上的瓴子上掉下来,造成头部严重受伤。金某受伤后被立即送往汉寿县人民医院治疗。出院后,金某要求帅某祥和邹某军赔偿各项费用,帅某祥与邹某军均认为对方应负主要责任,相互推诿,三方半年多来一直未能达成赔偿协议。
调解现场
今年9月,罐头嘴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组织三方到司法所调解,司法所先让三人分别讲述事故发生的经过,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后,指出了三方的矛盾焦点:当前需要明晰三人各自应承担何种程度的责任和确定金某受伤后赔偿费用标准。司法所所长陈文确定矛盾焦点后,立即根据金某提供的《司法鉴定书》计算出金某医疗费、伤残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15万多元,又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关于责任划分的规定,确定了三方各自的责任,三方也表示认同。很快,通过陈所长讲事实、摆依据,为三方提供了合法合理的责任划分方案,促使三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起人身赔偿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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