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双溪口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劳务报酬纠纷
近日,桃源县司法局双溪口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劳务报酬纠纷。
2021年3月7日,李某到吉嘉电子有限公司打临工,未与该公司签订书面劳务合同。2021年6月30日,李某请假外出。两个月后,李某从外回来,随即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要求公司按约定额外支付其500元工资,公司不同意,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原来,在李某入职之初,吉嘉公司即口头承诺:若李某工作满三个月,将额外支付其500元工资。现李某以工作满三个月为由要求公司支付额外工资500元,吉嘉公司认为李某请假两个月后突然提出辞职,对公司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扰,故不同意其要求。双溪口司法所获悉该情况后,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本案争议不大,基本事实、情节清楚,遂采取直面调解方式,通过明晰双方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各自让步,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吉嘉公司支付李某额外工资300元整,双方握手言和。
调解成功后,双溪口司法所工作人员就《民法典》劳动合同篇有关内容向纠纷双方做了进一步宣传、解读,在化解纠纷的同时丰富法律宣传形式,增进法律宣传效果,使法律真正成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群众利益无小事。双溪口司法所始终坚持以提高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为工作目标,从解决百姓实际问题出发,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为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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