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
为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8月上旬,我县组织相关乡镇、村(社区)对标对表开展了复核、自查工作。
全县现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此次复核工作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从村级组织机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三个方面对相关村(社区)进行了审查,进一步推进了法治乡村建设。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工作,下阶段,我县将以本次复核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强化弱项,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切实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质量,推动全县法治乡村建设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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