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人民调解解纠纷
“如果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怎么办?”“如果对方反悔了怎么办?”在矛盾纠纷处理中双方当事人难免会有这样顾虑。司法确认的优势就在于能给双方当事人吃一颗“定心丸”。

调解现场
近日,位于津市市嘉山街道某医药公司与该公司员工李某的家属来到津市市司法局嘉山司法所,请司法所解决他们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
据了解,李某为该公司医药公司员工,2021年1月因身体不适入院治疗,截止至2021年7月,李某非因公患病医疗期已满,且无法胜任该公司任何岗位工作,公司要求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李某对此不认可,因此发生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司法所调解员向他们普及法律知识,于情于理说服了双方当事人。李某同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该公司一次性赔偿李某15万元损失。
调解协议签订后,嘉山司法所为了排除双方的疑虑,给当事人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和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带领双方来到津市市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了立案核实,下达了《民事裁定书》。收到司法确认裁定书的那一刻,双方当事人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地,纷纷对各位工作人员表达感谢:“有了这个裁定书,就是给咱调解协议加了双保险,不用担心对方不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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