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尽职调解化纠纷
“感谢司法所的尽心调解,减轻了我们的诉累。”近日,一起工伤损害赔偿纠纷在津市市司法局嘉山司法所里顺利解决,当纠纷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的那一刻,所有人内心的轻松都显露眉梢。
这起纠纷还得从工伤意外说起。2021年6月19日,罗某请王某做小工,王某在搬运瓷砖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瓷砖脱落,砸伤腿部,后送津市市人民医院进行诊治,王某腿部多处骨折,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考虑到工伤事故造成王某的腿部多处骨折,王某家属表示,必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10万元。罗某认为对方“狮子大开口”,表示只能给4万元。经多方调解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7月19日,王某家属在市信访局的指引下来到嘉山司法所。调解员在完整了解纠纷事件后,决定采取三步调解法:第一步,安抚当事人情绪,分开双方当事人逐个沟通,了解双方赔偿底线;第二步,实事求是按照法律规定计算赔偿清单,确定王某实际损失;第三步,聚焦争议,缓解矛盾,告知双方调解和诉讼的差异,趁热打铁拿下本次纠纷。最终达成协议:罗某承担王某在医院期间所有费用并赔偿王某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人民币60000元。7月26日,双方当事人在司法所当场结清费用。

调解现场协议上签字
“尽职调解化纠纷,司法为民办实事”,司法所通过普法宣传、纠纷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始终致力于为老百姓提供更加多元、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处理通道,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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