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司法局、县检察院联合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年活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健康发展,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2021年7月1日至16日石门县司法局成立专项督查小组,由石门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涂平红同志带队,社区矫正工作局负责人谷吉元、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覃均平等人的督查小组对三圣、太平、雁池等21个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年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年活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场
本次督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档案日常记录情况、集中点到训话、个别走访等方式进行,重点督查各司法所落实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年活动、信息化建设任务、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落实和廉洁自律情况。在本次督查工作中,各司法所详细汇报了本辖区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对措施和建议,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防控措施、湖南省社区矫正一体化管理平台的应用等情况。督查小组传达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相关工作精神,并对近期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现场
涂平红同志对各所社区矫正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司法所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省、市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等上级精神,把握相关法律政策。二是要熟练运用湖南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督促社矫对象定时使用“在矫通”APP人脸签到。三是要严格执行请假等审批制度,严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四是司法所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的工作要求,把握工作方向,县社区矫正工作局和司法所要加强信息互通,切实提高工作成效。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