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争端 以情以法促和谐
近日,鼎城区司法局中河口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有效地化解了事故双方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1年6月6日,刘某驾驶电动摩托车行驶在受某村10组路上,受某村村民李某在自家门口主干道上散步。由于李某没有听到刘某鸣笛,突然身体右转导致与电动摩托车发生碰撞。后经医院诊断治疗,李某右胫骨下段骨折,右内外踝骨骨折,右小腿及内踝软组织擦伤,当日入院接受治疗。7月6日出院,共花费医药费三万余元。出院后,李某儿子及其女儿找到刘某要求赔偿,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争执不下,自行协商未果。刘某便到中河口司法所申请调解纠纷。
调解员受理纠纷后,经过多次走访周围邻居以及目击者了解情况后,中河口司法所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调解现场,李某子女情绪非常激动,多次扬言不要赔偿,要以牙还牙,导致调解工作一度无法正常进行。随后调解员采取“分头调解法”,以案说法,因案制宜不断转换调解思路。在调解员多次耐心劝导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一场交通事故纠纷得以化解,人民调解工作获得双方一致好评。
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情”与“法”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只有双轮驱动,双翼展翅,人民调解工作才能更好地深入人心,才能更加顺利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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