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党员司法所长】心系百姓全力做好“和事佬”
胡中福,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 1981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 2006年2月开始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先后担任鼎城区司法局斗姆湖司法所所长、鼎城区矛盾调解中心主任、郭家铺司法所所长,现任常德市鼎城区联合调解委员会主任兼首席调解员、玉霞司法所所长。他始终坚持爱岗敬业,任劳任怨,以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己任,努力成为调解行家里手;无论白天黑夜、严寒酷暑、节日假日,哪里有矛盾纠纷,他就奔向哪里,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中;哪里群众有需要,他就及时赶到哪里,心系百姓,处处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以情感人,阻止矛盾升级恶化。15年来,累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368件,解答法律咨询2万多人(次),上法制课129场,制止“医闹”97起,防止群体性上访287起,处理信访积案196起,成功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2千余起,为企业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作为一名司法行政战线的共产党员,他时时处处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一、勤学苦练,努力成为调解行家里手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这是2006年他就任斗姆湖镇司法所长之初给自己定下的承诺。为兑现这一承诺,他边钻研法律知识边摸索调解经验。大到群体性上访、死亡纠纷;小到婆媳不和,邻里矛盾,他不断总结经验,在矛盾中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研究行业补偿标准等法律法规。功夫不负有心人,他逐渐成为矛盾调解业界知名的行家里手。近年来,他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理论,撰写了《加强乡村人民调解工作,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等十多篇调研文章。
二、任劳任怨,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中
调解矛盾就像消防员灭火一样,不及时处理,火势就会蔓延。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来了任务,哪怕是在吃饭,也要放下碗筷;哪怕是在寒冬的深更半夜,也要从热乎乎的被窝里爬起来。
2014年农历腊月二十六,有一百多个农民工在区政府堵门上访,需要马上赶到现场调解。当他风风火火地赶到时,才得知事情的原委:包工头拖欠50多万元工资,年关在即,却玩起了失踪。他与有关人员立即组成调解小组,想方设法找到了失踪包工头。他耐心细致地给三位包工头讲明拖欠的严重后果,经过反复的攻心战、拉锯战,夜幕降临时,三位包工头终于有了松动,答应3天内筹齐款项。那一刻,他悬着的心才稍稍落地。
多年的经验告诉他,钱不到手,矛盾随时都有可能再次爆发。在限期筹款的3天时间里,为了稳定农民工的情绪,他与农民兄弟同吃同住,白天,工地上吹寒风,吃盒饭;晚上,四处透风工棚里和衣而睡。农民工们的焦灼和激动的情绪也明显缓和。腊月二十八,在调解小组的见证下,包工头总算将筹齐58万多元的工资款项顺利发放到位。
三、以情感人,阻止矛盾升级恶化
感谢的话语温暖人心,不过在矛盾调解工作中,有时听得更多的,却是指责和谩骂,甚至诅咒。站在对峙双方的风口浪尖,他深刻感受到,用真诚消除冷漠、用真情化解矛盾的工作,是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润滑油。
2016年1月1日凌晨1点,鼎城区玉霞街道一居民因饮酒过量,在某医院抢救过程中不幸身亡。当天上午,闻讯赶来的死者家属亲友200多人聚集到医院,讨要说法,提出了巨额赔偿要求,强行将死者停尸门诊大厅,还搭建灵棚,燃放鞭炮,并扬言不答应赔偿就抬尸到市政府上访,严重影响了社会正常秩序。
得到消息后,他立马赶到医院,看到混乱的现场和撕心裂肺哭喊的家属,他开始宣讲法律法规,引导依法维权。然而,死者家属一拥而上,将他团团围住,指脸辱骂,说他偏袒医院,人群中还有人煽风点火,家属情绪更加激动。死者的老母亲捶胸顿足,死者的妻子哭天喊地,死者的弟弟拍桌打椅,几位亲属冲过来举起拳头就要打人。在人群的包围中,他也有些紧张和不安,但他知道,任何一丁点不冷静,都会像一颗火星掉进油锅里,引发烈火。不管如何指责谩骂推搡,他耐心倾听,忍辱负重,心平气和地与家属讲道理、讲法律,用真情和家属掏心掏肺,抚慰家属伤痛。到后来,觉得他说的在理的人越来越多,愤怒的调门也越来越低,调解成了拉家常,掏心窝。调解一直持续了3天2夜,他自始至终和死者家属在一起,医患双方终于在凌晨5点达成了谅解。当协议达成时,他心中所有的委屈和疲惫,随着死者家属当面道歉而烟消云散。
正是这种调解工作精神,胡中福同志曾先后获得:2012年度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能手”、2016年度常德市“全市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度人社部和司法部 “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工作者”、2019年被省总工会授予享受省级劳模待遇。
世界需要和平,社会需要和谐,人们需要和睦。尽管矛盾纠纷的调处路上布满荆棘,但胡中福始终无怨无悔、不负厚望,不辱使命,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忠诚地当好一名为群众解难,为政府分忧、为司法行政争光的维稳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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