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共产党员---杨海娟
杨海娟,女,回族,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汉寿县社区矫正工作局局长,2014年4月开始从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矫正局的带头兵,立足本职,甘于奉献,用巾帼的责任与担当,任职期间,汉寿县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零脱管、零漏管”;连续六年社区矫正工作全市年度综治考评取得满分。2020年被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特赦实施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2019年被常德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6年被县人民政府记三等功,2017年、2018年、2020年被县人民政府嘉奖。
一、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模式
作为矫正工作上的新兵,杨海娟在2014年接手后,迅速进入角色,深入全县范围内各个司法所,及时了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重点分析全县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稳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⑴ 强了信息档案管理力度。明确了社区矫正文书范本,
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台账,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制度。一是实行信息网络系统监管。把所有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相关信息均录入了“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系统。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间、现实表现、奖惩、解矫时间等信息,点击网站便可查看到。刚接手时,信息输入只有70人,杨海娟带领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一个月之内就将350名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相关信息全部录入,获得了市局领导的高度评价。二是严把档案归档关。要求各司法所把解除矫正的工作档案规范齐全后,经审核,统一归档到矫正局长期保管。档案归档工作繁琐,任务重,杨海娟不辞劳苦,任劳任怨完成了前期全部解除矫正的工作档案的归档工作,通过杨海娟的坚持和努力,现在我县的矫正档案归档工作已逐步形成了统一的工作流程。
⑵ 强了制度规范力度。一是规范初次报到管理,从源头
保障执法的完整性。杨海娟担任矫正股股长后,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了社区矫正对象初次报到登记和统一管理制度,矫正中心统一接收全县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相关法律文书和材料、登记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对新入矫的进行拍照备案,开展入矫集中宣告和入矫教育,同时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后,更加严格规范入矫流程,坚持报到实行专员管理、制度上墙、司法所零误差衔接以及脱管漏管追责制。二是严格出境报备。凡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均在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办理法定不批准出境通报备案手续。三是规范入矫、解矫宣告程序,从形式提升执法严肃性。县矫正中心开展入矫集体宣告、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解矫宣告,至上而下明确社区矫正入矫与解矫程序的重要性,通过规范化执行,形成统一的操作模式。四是规范手机定位和安装社矫APP监管,从细节体现执法的精确性。从2013年至2017年我局运用集办公、监管、信息共享“三位一体”的手机定位系统,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24小时监控。2018年开始对社区矫正对象使用的手机安装社矫APP,启动了每天两次的人脸识别签到、越界报警、实时定位抽查、活动轨迹回放等功能。截止至今,我县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安装社矫APP。
⑶加强了调查评估力度。为预防和减少犯罪,确保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质量,2014年9月,杨海娟负责草拟并制定了《汉寿县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办法》,统一印制了调查笔录格式和《担保书》,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审前调查程序和调查内容,坚持每周三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和防止以权谋私,严把全县审前调查评估关。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机关和全国各地有关**、监所的沟通协调,全面细致地做好了拟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工作。全县审前调查评估采信率达到99%。
二、宽严相济,多措并举做好监管教育工作
社区矫正对象文化素质、地区分布、家庭背景、经济状况、个性特点等及其复杂,监管难度大。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由受委托的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局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为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不管严寒酷暑,不管节假休息,杨海娟身先士卒,先后多次深入基层,对全县司法所进行工作督导,对社区矫正对象点到,每次将督导的情况予以全县通报,将存在的问题现场反馈给有关司法所,督促整改。通过每季度的下乡督导,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了教育监督管理机制。
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杨海娟严格依法管理,一是严把衔接关和首次谈话关。二是严格抓好个案矫正工作。矫正局和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类别不同情况,制定矫正方案,对重点对象进行结对帮助矫正,重点从思想上、心态上、认罪服法情况开展面对面结对帮助矫正。社区矫正对象黄某系未成年人,为便于就学,更好地接受社区矫正,杨海娟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黄某就读的学校岳阳市慧腾心理成长培训学校,就黄某在就读期间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等事项与学校达成共识,有效地采取了有利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三是严格按月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活动。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了监管责任人,经常性开展集中教育、公益活动等矫正工作,今年,在实现社区矫正“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工作目标的积极探索和创新,杨海娟积极整合社会资源,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分类教育及公益活动,积极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回报社会。四严格考核,把好奖惩关。从2014年至今,矫正对象梁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突出,被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九个月。对48名违反监管规定等情形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了书面警告,先后有25名罪犯在社区矫正期间不服从监管,被湖南省*****和原裁判人民法院裁定收监执行。做到既奖励先进、又惩罚消极改造的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接受矫正改造将起到积极和警示的作用。杨海娟任职期间,全县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现象。
三、攻坚克难,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
2016年,我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纳入“2016年省为民办实事项目”。杨海娟主动请缨,通过不厌其烦地汇报联系、办手续,县社区矫正中心确定选址在县沧浪街道办事处红旗社区,建设规模为三层框架结构楼房,占地面积810㎡,建筑面积930.39㎡,大约投资400万元。县矫正中心2016年9月22日动工,10月28日主体建筑封顶,11月15日完成主体建设任务,11月25日通过县统计局的评估验收, 2017年6月12日,县委编办批复设立汉寿县社区矫正工作局,2018年7月16日,县社区矫正中心正式启动。
2018年,在杨海娟的积极努力下,我局严格按照全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快相关软件系统的应用,加紧配备相关硬件设备,全面推进全县社区矫正的信息化建设。现在我县社区矫正中心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已与省厅对接完成,矫正中心和21个司法所已完成电子政务外网配置,逐步配备了相关设备。2021年,我县纳入全省智慧矫正试点单位,杨海娟主动与县行政审批局联系沟通,建议将汉寿县智慧矫正建设纳入全县智慧建设规划中,此项建设任务还在努力完成中。
四、加强指导,深入推进全县安置帮教工作
⑴以释解平台为契机,积极协助监所对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改造。通过全国刑释解教软件的全面应用,加强了监所与司法行政系统的直接联系,尤其是加强了监所与各基层司法所的直接沟通交流。通过这一平台,并通过监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走访调查,掌握了在监服刑人员的第一手资料,为监所对其改造教育提供了有效的帮助,也为日后对其安置帮教工作打下了基础,我县每月的“三率”均达到100%。
⑶ 格落实衔接措施,全面实现无缝对接。一是以释解平
台为基础,对服刑在监人员和即将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准确核实,并针对刑满释放人员个人情况制订出有针对性的安置帮教措施。二是对期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实现了社区矫正与帮教安置工作的无缝对接,坚持管理、教育、帮助并重,严管理,重教育,积极帮困解难,鼓励他们自食其力,回归社会,回报社会。全县已有2118名矫正对象顺利解矫,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了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
⑶积极推广新模式,帮助犯人排忧解困。为实现服刑人员帮扶工作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促使服刑人员安心改造, 2021年3月13日,汉寿县司法局正式启动远程视频探视系统,通过“数字法治、智慧司法”让省内监狱(戒毒所)服刑、戒毒人员与家属实现视频语音交流,架起了家属与服刑人员之间的“连心桥”。通过视频会见工作的进一步推广,促使服刑人员在亲情的关怀、感化之中,化解不能与亲人见面产生的消极抵触情绪,不仅彰显了监狱人性化的执法理念,也稳定了服刑人员思想情绪、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杨海娟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努力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做好各项工作。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她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严于律己,继续加倍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把党的事业作为自己最大的职责和最高的使命,为成为一名新时期的优秀共产党员而不懈努力奋斗。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