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为民办实事 遗产纠纷巧化解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鼎城区司法局坚持把“我为群众为实事”活动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把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坎上,不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近日, 当事人姚某来向鼎城区公证处提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受益额为二十多万。提供了被继承人姚某发的死亡证明、五保证明、财产证明以及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显示姚某发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父母均先于其死亡、无配偶无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先于其死亡,兄弟姐妹只有姚某来一人。同行的有该村村委会成员及一个同乡,均言之凿凿说愿意当证明人证明此事。因为涉及的金额有近二十万,又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所以公证员承办此事的时候再三强调了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后果。经过公证员的警告,当事人终于摊牌,姚某发不止其一个继承人。
原来,所以姚某发的兄弟姐妹非常多且关系复杂。姚某发的母亲林某春(先于其过世)一生中共结过三次婚,和第一任配偶无子女,和第二任配偶生育了三个子女(包括被继承人),和第三任配偶又生育了两个子女。而第三任配偶本身也是二婚,自己也有两个亲生子女。公证员表示如果当事人要求继承办理,需要所有继承人来公证处。
当事人面露难色,告诉我们,他们兄弟姐妹为这个遗产分配吵架,村委会都知道,所以才出具了假证明希望先把钱拿出来再分,还有一个就是他们年纪都很大了,前来公证处也很不方便,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公证员秉持着为民服务的精神,考虑到当事人的现实困难,决定为当事人协调解决此事。于是便和当事人商量,把所有兄弟姐妹集中到一个社区矛调室,现场替当事人协调解决遗产分割问题。
在社区,公证员向所有的兄弟姐妹进行了充分的告知,并重点核实其是否形成抚养关系,确认其有无继承权,向其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对争议的丧事办理费用,生前是否有欠款之类的问题进行了理顺。
最后所有继承人都达成了一致意见,公证员为当事人办理了继承权公证,成功解决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当事人纷纷表示了感谢,称公证员不仅帮忙解决了现实遗产继承问题,还帮忙维系了他们的兄弟姐妹关系,防止家庭矛盾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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