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罐头嘴司法所联合罐头嘴法庭成功调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近日,司法所、法庭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成功阻止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发,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帅某某与彭某某均系罐头嘴镇保南村村民。2020年12月25日,帅某某与彭某某因相邻土地界址问题发生口角,双方争执不下之际,帅某某手持铁锹砍向彭某某的腰部,彭某某反手接住铁锹,双方扭打在一起。此次冲突导致帅某某与彭某某均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两人均住院治疗。
2021年3月25日,帅某某向汉寿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彭某某赔偿其受伤所花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起诉后,罐头嘴镇人民法庭为了促进关系关系和谐发展,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是双方当事人均因为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
罐头嘴镇司法所所长陈文了解此事后,主动与罐头嘴法庭、村干部联系,一同到纠纷现场进行勘查,走访了当地的村民小组组长及相关知情人士,对双方争议的界址进行了初步认定。随后司法所所长陈文分别到双方当事人家里上门劝解,单独与当事人谈话:其一,双方当事人本就系同组村民,抬头不见低头见,当互相谅解,互相退让,给家人后辈做表率;其二,诉讼途径耗时耗费,不仅有伤邻里和睦,也容易给本人带来负面评价。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最终说服双方当事人放下成见,愿意互谅互让,以调解方式解决此事。

调解现场
2021年6月2日,司法所联合法庭、村委会工作人员再次将双方当事人组织到一起,就双方当事人的诉求逐一进行了梳理,促使双方就界址认定问题、赔偿问题、邻里矛盾问题达成了共识,组织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赔偿金当场交付。后当事人帅某某撤回了起诉。

调解现场
一起因土地界限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司法所、罐头嘴人民法庭、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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