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司法局开展“四长”集中宣讲“三个规定”活动
6月10日,汉寿县开展“四长”集中宣讲“三个规定”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进友主持活动,政法系统公检法司“四长”、全体班子成员,县直(驻汉)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参加宣讲活动。县公安局局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司法局局长等“四长”分别宣讲了“三个规定”。

会议现场
会上,县司法局副局长史美辉受党组书记、局长成晓燕委托作了专题宣讲,重点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的社区矫正机构刑罚执行、减刑案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等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关联风险点进行了宣讲。她表示,为了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我局将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以组织名义向我局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我局均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做到干预过问案情必登记,说情打探必拒绝,违规违纪必追责,举报投诉必核查,诚恳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形成严格带头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生态和法治环境,为法治汉寿建设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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