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鱼苗死亡引纠纷 司法调解化矛盾
近日,洲口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渔业生产养殖纠纷,有力维护了受害人权益,避免了因矛盾纠纷升级引发的不良后果,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4月,洲口镇前进村十几户渔业养殖户在某公司进了一批鱼苗,在养殖后不久,便发现所饲养的鱼苗发生大面积死亡现象。前进村十几户渔业养殖户多次向供应商反映情况,供应商一直不管不理,并直言自己鱼苗没任何问题,是养殖户养殖方法的问题。为此,养殖户部分代表到县畜牧水产中心和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有关单位出面维护农民权益,并扬言不处理就要闹事。

调解现场
为了防止纠纷的升级和扩大,洲口司法所长李长玖收到信息后,主动介入调解,立即到前进村与村干部一一上门做养殖户的安抚工作,承诺一定会给他们处理好,并对部分养殖户扬言闹事和上访行为给予了严厉批评,要求他们要合理表达诉求,不得闹事和越级上访。同时,李所长紧急联系供应商赶紧到司法所接受调解处理,一开始供应商表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不会承担赔偿责任,不愿意参与调解。李所长采取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调解方式,对供应商进行劝说,你们早就有生意往来,要把眼光放长远,互相谅解,不要伤了供货感情。很快双方当事人就被请到了村委会进行调解,经过李所长耐心说理疏导,劝解双方当事人,要各退让一步,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供应商愿意对养殖户鱼苗死亡的损失给予现金补偿13000元。
至此,该渔业生产纠纷得到了合理的解决,双方都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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