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调解,三十年欠款终了结
“如果你们不把我们的事情解决好,我们就要到北京去上访!”一个激动的村民拍着司法所长的办公桌扬言道。5月26日一大早,大堰垱司法所就迎来了一场调解“硬仗”。
原来,1991年大堰垱镇陈管垱村村民杨某,在村集体修路时,村级组织向其借款5000元用来修路,虽然约定了利息,但不明确,由于杨某常年在外务工,村委会人员异动等原因导致到期债务无法实现。在问明了大概经过后,大堰垱司法所所长厉欣立即联系到了当地陈管垱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一起入户调查走访。经过走访询问退休村干部、经办人和相关知情人,了解到这欠款是真实存在的。
据调查,早在2001年时,村集体组织已经向其还清了全部本金,但利息部分一直未予确认和履行,杨某也一直未向村委会讨要利息。近两年,杨某由于身患癌症,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他又想起了这笔三十年前的欠款利息,在多次向村委会讨要未果后,便走上了到市县上访的路。
司法所厉所长立即对杨某的情绪进行了安抚,并和他拉起了家常,厉欣汲取之前村干部调解失败的经验,重新制定了一套方案。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共同商讨这起欠款纠纷,并形成了初步意见:考虑到杨某的家庭实际情况,以及根据同期银行的存款贷款利息相结合,一次性补偿杨某利息,并要求村干部对其平常的生产、生活予以多关心和关注。另一边,厉所长将杨某请到调解室,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杨某也在调解协议书和息诉罢访协议书上签字。在司法所和村委会的参加下,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杨某拉着厉所长的手感激的说道:“谢谢你,我也不是真想闹事,我确实是没办法了,自己是个癌症患者,如果不是要钱治病,我也不会去上访和找村委会要钱。”至此,一场三十年的欠款纠纷在和谐的氛围中就此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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