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援为后母“撑腰”
鼎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教育整顿目标要求,紧扣主责主业,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妹子,我真的要感谢你们,国家政策好,你们人好,才帮我讨回了公道,要不然我这么大年纪了,要不回我的养老钱,今后的日子也就真过不下去了”。2021年5月13日,鼎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推门进来一位老妇人,对我们连声道谢。看着眼前这位笑容满面的老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感到欣慰的同时不禁想起她当初来法援中心的情境:那是2021年3月16日,老人一脸憔悴来到法律中心,声称本应属于她的遗产被别人抢走了,还被对方告上了法庭。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得知,当事人姓蔡,于2019年与周某结为合法夫妻。周某在2008年得了脑溢血,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前妻与其离婚后并带着成年的儿子和女儿离开,将生病的周某抛弃在家,是周某的姐姐将其接到自家修养治病。多年来周某的儿女对他不闻不问。2017年5月,经周某的堂哥撮合与蔡某同居在一起;2019年8月6日周某主动提出给蔡某一个名分,两人登记结婚。2021年1月22日,周某病情恶化,临终前,为了感谢蔡某对他的悉心照料和耐心的护理,在神志清醒和周某亲外甥等多人的在场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死后将所有财产(房子、养老保险金、存款)指定由蔡某所有。
周某去世后7天,周某的儿子、女儿共5人来到蔡某住处,抢走了保存在蔡某那里的保险凭证、存折、结婚证、身份证等。并于2021年2月4日向鼎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21年3月2日一纸诉状将蔡某告上法庭。
考虑到蔡某是当地的低保人员,鼎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立即受理此案,并指派公德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熊先金同志承办此案。
熊先金同志接受指派后,凭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娴熟的业务技能,从情、理、法三方面阐述了个人观点和意见,最终经法庭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有效地维护了蔡某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切实解决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事情,发挥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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