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司法局:意外身故纠纷起 释法明理巧化解
近日,鼎城区司法局牛鼻滩镇司法所所长朱正球调解了一起意外死亡赔偿纠纷:鼎城区牛鼻滩镇村民李某在受包工头曾某雇佣从事房屋修建工作时,突发脑干出血,当场昏迷,经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李某姐姐及其家属与曾某因赔偿事宜争吵不断,多次协商未果后向司法所请求调解。
调解尚未开始,调解庭内便充斥着浓郁的火药味。
“我弟弟是你叫过去修房子的,现在好好一个人说没就没了,你讲这和你没关系这不是逃避责任是什么?”
“他是被碰到了还是被砸到了?做人要讲良心,都说了是脑干出血。要我看,那就是他平时不注意身体,发生这种事情主要原因在他自己。”
“平时他身体都很好,感冒什么的都基本上来得少。导致他出事的直接原因肯定是工作强度太大。我话就放在这了,这十万,是一分都不能少。不然我就去告你。”
“你这是在敲诈,我可以出于同情给点钱,但你这钱我不会给的。”
“你要是不给钱,今天就不要想出这个门...”。
......
所长朱正球见事态逐渐失控,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了解事情经过。通过交流,充分了解纠纷事实以及双方当事人诉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曾某对李某予以五万元赔偿“的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均对该结果表示不服。一方认为赔偿过少,另一方认为对己方的责任认定过重。朱正球对此表示:“我们司法所调解纠纷不是拍脑袋决定的,我们既要讲人情,更要讲法律”。并援引《工伤保险条例》和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条文对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做了详细说明,使该方案取得了当事人双方的一致认同。随后,双方签订协议,约定曾庆忠赔偿李仁辅家属包括工资、医疗费在内的相关费用,共计伍万元。
此次纠纷调解结束后,朱正球对双方教育道:“我很理解你们特别是李凤仙你们这些家属的心情,发生这种事情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在法律框架里解决问题,威胁和争吵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以法律为准绳,厘清责任,坐下来冷静地沟通交流,才能得出让双方都接受的结果,这也是营造和谐风气的需要。只有人人懂法,主动守法,我们才能真正拥有和谐的社会环境。那时候,你我都是法治的受益人”。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