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走基层,强督导,人民调解惠民生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使司法行政工作在为民服务上更有成效,桃源县司法局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及人民调解专项职能,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业务指导,强化调解工作职能。5月10日,桃源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程亮前往陬市司法所和漳江司法所,对人民调解业务进行专项督导。

督导现场
程亮同志在听取两个司法所负责同志对人民调解业务的工作汇报后,查阅了两所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资料、人民调解卷宗和社区矫正档案,查看了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和如法网使用情况,查验了教育整顿学习笔记,并对司法所基础建设和卫生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

详细检查
督导结束后,程亮同志对两个司法所近段时间的工作给予了认可,但也指出了不足之处:一是基础建设。陬市司法所调解庭配置有待加强,配齐调解员、申请人、被申请人等人员身份牌,及时更换调解桌,切实保障调解庭配置满足调解需要,充分发挥调解庭开展人民调解“主阵地”作用。二是资料台账。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台账一卷宗”来看,矛盾纠纷主动摸排力度不够,大多是被动接受当事人上门要求调解,矛盾纠纷摸排工作开展不彻底、不细致。司法所应当积极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汇报,落实乡镇主体责任。三是作风建设。司法所是服务群众的一线,司法所卫生是群众的第一印象,要勤搞卫生,办公场所不乱堆杂物,确保干净舒适。同时,在工作中要规范着制服,给群众提供最大的安全感。四是上阶段督导整改。要强化担当,抓好上阶段督导整改工作,及时上交整改汇报材料。
程亮同志强调,现在是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的关键时期,而陬市司法所是桃源司法“桥头堡”,漳江司法所是桃源司法“牌面”,我们务必要通过实施乡村“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模式,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方案》和《“迎建党百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日排查、周报送、月分析”工作,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两所负责同志表示,将严格按照督导要求,对标对表、真抓实干,强化担当履职,奋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声有色开展,努力取得让群众满意、经得住考验的成绩。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