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石门县二都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人身伤害纠纷
2021年马某英与易某爱两人协议离婚。5月1日,马某英母亲黄某化到易某爱家中以两人还存在经济纠纷为由找易某爱讨债,双方发生争吵,继而引发肢体冲突。后黄某化到县人民医院检查,花去医疗费用共1310元。

调解现场
经过3天的走访调查了解,5月10日,石门县二都司法所联合石门县二都派出所、牌楼社区居委会共同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易某爱支付人民币1000元补偿费用,除此之外,双方均不得要求其他经济赔偿,且不得继续无理骚扰对方正常生活
双方当事人当场签字画押,并现场履行支付,一起人身伤害纠纷就此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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