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牛相撞起矛盾 以案释法化纠纷
“他的牛突然冲出来,我躲闪不及时才摔倒的!”。
“那她掉沟里了还要去找沟赔吗?真是无理取闹!”
4月26日下午,桃源县司法局枫树司法所受理了一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事情还得从4月22日晚19时说起。庄某桃像往常一样从桃源某鞋厂下班后驾驶两轮摩托车从桃源方向驶往枫树乡红旗村家中,途经白洋河大堤万福新路段时因躲闪不及与李某保饲养的水牛相撞,造成庄某桃左盖氏骨折、摩托车受损的事故。事后,庄某桃及其家属向枫树司法所寻求帮助,希望通过人民调解协商赔偿事宜。随即,司法所所长、红旗村村支书一同前往事故现场调查情况。在查看现场、询问路人后,基本上可以确定双方权责。

调解现场,当事人观看普法宣传案例视频
次日,当事人双方如约来到枫树司法所进行协商。调解现场,双方各执一词,围绕着 “到底是牛撞车还是车撞牛”、“ 到底双方有没有责任”争执不休。眼看一次化解矛盾的调解就要演变成一场“骂战”,司法所所长易盾及时予以制止,一方面开始从情理、道德、法律等方面对双方进行劝解,稳定当事人情绪,另一方面找出事先准备好的与该案类似的普法宣传案例视频播放给当事人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这不就是跟咱一模一样的事吗?原来咱俩都有错!”庄某桃大声感叹道。至此,双方达成共识,均已认识到自身在此次事故中存在的过错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庄某桃前后已花费医药费28000元,李某保作为水牛饲养者未尽到管理义务,在水牛横过马路时未予牵行,致使事故发生,理应承担部分责任,李某保最终同意承担伤者部分医药费,并当场向庄某桃赔付了人民币12000元。双方就此次事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庄某桃也承诺不再就此事主张其他权利。由此,该起纠纷得已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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