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雁池司法所调解“三字经”——真、磨、学
2020年,雁池司法所立足实际,紧扣“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常态化”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效地维护了雁池乡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去年,雁池司法所接待来信来访群众120人次,司法所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8起,参与协调信访案件共计30余次。雁池司法所的工作方法总结起来就是三个字:真、磨、学。
一、真
我所开展调解工作,最根本的方法就是真。首先,调解案件一定要怀着一颗真诚的心,要让当事人感到你不是在走过场,不是在敷衍,而是真真切切、一心一意地为他们解决问题,要让当事人为你的工作精神感动。当事人来司法所申请调解,我们对待他们以及他们诉之解决的纠纷的态度至关重要。面对矛盾纠纷不回避不推诿,坚持能调尽调,是我所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原则。绝大多数的当事人来到司法所,都是纠纷经过村调委会调解过后无法得到解决,才寻求我们的帮助。不管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琐碎纠纷,还是涉及项目工程、意外伤亡的重大矛盾,我们都从不推诿。
其次,一定要真心实意地去听双方当事人的声音,真心暖心,将心比心,倡导双方换位思考,引导当事人用心体谅对方,不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和发布命令式的语气与当事人交流,坚决避免“和稀泥”式调解和强迫当事人调解。只有调解员的心真、情真才能把调解工作做实做细。
即使现实往往让我们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但不管最后调解的结果怎么样,我们作为群众的信赖者,要做到的是:以真心真情来接待每一位来访者,为当事人尽心尽力,不给自己的调解工作留下遗憾。
二、磨
有人戏说调解员应该有“鹰的眼睛兔子腿,母猪肚子蛤蟆嘴”,虽是一句戏言,却道出了调解员所必须有的四样:敏锐的观察力、勤快的双腿、宽大的胸怀、能说会道的嘴。开展调解工作不容易,我想,在座干基层工作的同仁们都一样,无数个风雨无阻的日子都是奔波在纠纷化解的路上,奋斗在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我所开展调解工作没有别的巧,靠的就是——磨,好言好语地磨,笑脸相迎地磨。村民间因巴掌大的土地发生争执、夫妻间因为家务琐事争吵打闹、邻里间因为道路通行不畅弄得不愉快……有时,遇到讲理的当事人还好,经过调解员的释法说理,双方能够握手言和;而蛮多纠纷既费时间又费精力,但不管再恼火,本着“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原则,我们都会去尽力协调。
去年11月份,我乡某村村民覃某某因房屋拆除后续补偿问题未及时得到解决而多次上访,雁池乡党委政府将此案移交司法所调解。起初,覃某某十分偏执,一言不合便从调解现场离开。在面对面来回调解多次无果后,调解员决定单独与覃某某沟通。为了稳定覃某某的激动情绪,调解员顶着严寒几次三番前往覃某某住处进行沟通,耐心、诚心地倾听覃某某的需求与理由,让他把心中的愤懑释放出来,尽最大努力稳定他焦躁的情绪。与此同时,调解员积极地将与覃某某沟通的进程和他的想法向乡政法委书记进行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就这样历时一个月的来回奔波,覃某某终于卸下心防,愿意与调解员共同协商解决方案。最终,困扰乡政府的覃某某信访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鞋底磨薄,嘴巴磨干真不夸张,麻烦的事情调解个七八回都不算多,也正是因为这种锲而不舍的“磨”,大部分的结果都是令人欣慰的。
三、学
常言道,打铁还需自身硬。司法所人不多,但事儿一直在增多,第一个要做的就是从书本上学知识。调解要依法,这是调解的一个基本原则。之前可能还是靠耍嘴皮子的老办法来调解,但近年来,矛盾纠纷呈现主体多元、诉求多样、内容复杂的特点,涉及医疗、交通、劳动、物权、建筑等领域的纷争,专业性强,无论是矛盾纠纷申请调解还是老百姓来咨询,都对我们的知识储备有更高的要求。而且调解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承包法》都是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掌握了这些法律知识,可以使调解过程更加顺利。第二个要做的就是勤于反思。学习最好的方式之一就是反思。不是每一宗调解都能成功,有时是当事人自身的原因,有时也有来自调解员工作自身的瑕疵。经常在事后反思总结,能很快地查漏补缺,提升自己的调解实务技能。
若将司法所比作司法行政工作中最小的“细胞”,那我们愿意做一个真心实意、甘于奉献、勤学多思的“细胞核”,做群众的和事佬、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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