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警司联调定纷止争
近日,罐头嘴司法所与派出所的联合调处下,一场涉及多个村民小组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就此落下帷幕。
事情要从2015年元月说起,新联村(原周家湖村)一片550多亩的鱼池,通过竞标方式,外包给了村民何某良,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10年。合同签订后,何某良开始在承包土地上养殖鱼虾、珍珠等水产品。2020年,为响应国家珍珠退养政策,何某良积极配合政府部门退养饲养多年的珍珠,准备改为种植莲藕。然而问题便出现了,根据2015年签订合同时的约定,何某良理应在承包土地上进行养殖鱼虾、珍珠等水产品,因考虑到,若变更为种植莲藕,该片土地将淤积大量淤泥,从而导致在合同期满后该土地不再适合种植水稻等粮食作物。因此,何某良的此决定遭到了原周家湖村多个村民小组的强烈反对。民以食为天,土地可能不再适合种植水稻等粮食作物的结果瞬间引起群众性的剧烈反对,两方曾因多次商谈不拢而发生强烈争吵,相关村民也多次到村委会反映、向派出所报警,均未能成功解决双方矛盾,眼看就要演化成为一场群体性纠纷。

调解现场
2020年4月12日,在罐头嘴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召集承包老板何某良及周家湖村各村民小组村民代表在司法所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在此次调解过程中,司法所、派出所充分听取了当事人阐述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双方矛盾纠纷引发的初始原因,而后分别和双方进行了沟通,村民们认为,一是承包老板何某良拖欠了租金;二是不同意何某良种植莲藕,会影响日后粮食作物生产,所以强烈要求不予改变经营模式。而后从承包老板何某良处获得了问题的解释与承诺。在听取了何某良的意见和司法所、派出所从法律层面的解说后,村民代表们终于平复下来,在司法所的主持下,双方重新达成了新的协议。一场历时一年多的群体性矛盾纠纷终于成功调处,防止了进一步的矛盾激化情况发生,也更好的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区和平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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