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土地引纠纷调解暖人心
近日,罐头嘴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土地引发的村民纠纷,预防了因矛盾纠纷未及时化解而引起的矛盾激化问题。
2021年3月12日,罐头嘴镇南赶村村民王某某来到罐头嘴司法所,表示自土地证颁发后,划分给自家土地被同村的村民邱某某侵占,曾多次与其交涉均拒绝返还,多次申请村委会出亩处理未果,故而申请司法所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初步调查了解,另一方当事人村民邱某某表示不认可土地证的土地划分,认为此土地一直由自己种植多年,未经村民会议讨论,没有自家签名同意,土地证就颁发下来,拒绝承认土地证的效力。经过多次调解,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现场
3月16日,罐头嘴司法所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以案说法,解释了土地的重新划分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后,土地证即具有法律效力,而并不要求全体村民干部同意。况且,经司法所多方调查了解,此块土地原本也并不属于村民邱某某,而是属于另一村民于10多年前租给邱某某的,且该村民于多年前已经将户口迁走,故而此块土地便一直由邱某某耕种。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司法所调解员通过和当事人双方单独谈话,分别了解双方诉求,逐一劝说双方各退一步,最终促使王某某和邱某某松口同意认可了建议,当场达成书面协议,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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