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田间地头的和事佬
2021年1月22日,津市市药山镇某村王某来到药山司法所,向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反映其与同镇某村杨某之间的债务纠纷:王某于2017年8月借给杨某一万元整,双方当事人并无签订书面借条,也不能提供转款记录。杨某于2020年5月突发疾病逝世,王某就该笔债务问题多次找到杨某的女儿,要求偿还该笔债务。
【调解过程】
由于杨某女儿住在澧县,药山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走访津市、澧县两地核实该债务是否属实,并得知渡口红砖厂欠逝者杨某工程款三万余元,“那正好用这笔工程款归还给王某,杨女士您觉得呢?”调解人员顺势提出解决方法,建议当事人杨某收到该笔工程款后,向王某支付欠款一万元。该红砖厂也表态,会尽快归还逝者杨某的工程款,帮助他们早日解决纷争。

还款现场
【调解结果】
最终,王某与杨某等人在调解员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1.当事人杨某收到渡口红砖厂所欠杨某工程款后,立即向王某支付人民币1万元整。
2.双方当事人就该笔债务问题再无其它纠纷,不得再以此事为由发生其它矛盾纠纷。
【案例点评】
本案虽然法律关系明确,但借款人去世,且没有相关债务凭证,增加了调解难度。因此需要人民调解员深入事件本身,理顺主要矛盾,灵活应对解决,做好正确的引导工作。调解员实地还原债务真相,准确把握两方的心理,调整调解思路,巧妙解决双方当事人的债务纠纷。这一债务纠纷的圆满解决,正是人民调解调解员切实为民办实事,把矛盾纠纷调解服务送到田间地头的生动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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