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检察院、县司法局检查指导楚江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
11月17日,石门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人员杨文华、石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局负责人谷吉元一行3人到石门县楚江司法所督导社区矫正工作。
检察人员首先查阅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重点核查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手续是否规范,免考核对象走访是否落实到位。随后县社区矫正工作局负责人谷吉元同志进行现场点训,抽查社区矫正对象学习落实情况,再三强调社区矫正对象要绝对服从司法所的监管,严格按规定请销假。最后县检察院杨文华同志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告诫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矫正机会,时刻绷紧心中之弦,自觉远离违法犯罪。
杨文华同志指出楚江司法所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多,40岁以下的社区矫正对象占比大,且大多居住在城区,环境相对复杂,重新犯罪风险大。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规定执行,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人员需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每日签到情况,进一步规范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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