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盐井司法所: 开启“诉调对接” 妥善化解纠纷
近日,澧县盐井司法所探索开展“诉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调解现场
2017年5月,湖北省公安县柴某委托澧县盐井镇张家垱村村民张某购买香樟树,为促成这笔生意,张某通过好友吴某向何某购买香樟树,货款共计75369元。香樟树到货后,张某先后向何某支付了10000元、20000元及7000元。直至2019年5月,余款一直未结清,于是,经当事人何某来到盐井司法所递交了人民调解申请书。接到申请后,盐井司法所所长万大美先后多次走访当事人及生意参与者,详细调查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随后联合张家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协议载明2019年6月30日前张某需一次性付清余款。
本以为事情顺利得到解决,可张某出尔反尔,以何某的香樟树存在质量问题及签订调解协议时受到何某欺诈、胁迫为由,拒不履行协议内容。
镇村两级调委会又多次进行调解,却一直未达成协议。其后,盐井司法所邀请澧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诉前调解,张某却固执己见,拒不还款。
既然人民调解不能彻底解决问题,那就剑走偏锋,说不定可以出奇制胜,盐井司法所所长万大美决定转变策略,启动“诉调对接”程序,他走访了张某所在地、询问了当地群众,了解情况,搜集证据,并第一时间帮助何某联系了所在村的法律顾问,确定由法庭专人负责案件受理、衔接沟通、数据统计等工作。在盐井司法所的引导下,何某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经县人民法院判决,认可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应,支持何某所有权利主张。最终,通过法律途径为何某讨回了债务。
时近年底,也是处于矛盾纠纷的多发期。为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确保不出现矛盾纠纷的激化和防止民转刑案件,澧县盐井司法所积极探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地法律服务,将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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