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洞庭管理区司法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校园宣讲活动
为贯彻落实“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教育”的重要精神,培养青少年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10月16日,西洞庭管理区司法局利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的契机,在西洞庭第一中学组织开展了“拥抱民法典,走进法治新时代”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校园宣讲活动。活动邀请了湖南人和人(常德)律师事务所刘雅律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专题解读,400余名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刘雅律师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进行了宣讲。结合青少年生活实际和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深入浅出的对民法典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以案释法,为同学们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见义勇为免责、个人隐私保护、高空抛物坠物等一些与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积极呼吁和倡议同学们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同学们对民法典有了较为深入的认识,激发了同学们学法的热情,达到了普法宣讲的效果。
此次活动,引发了校园的热烈反响,得到了广大师生的高度好评,加深了师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了解,营造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浓厚法治氛围。此外,还引导青少年养成主动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建设法治校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西洞庭管理区司法局将继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进宣传,真正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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