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壶瓶山司法所:还原事实真相,化解劳务纠纷
“谢谢你,刘所长,我做工的钱终于得到了”。收到钱的张某高兴地说到。
三年前,张某在方某承包的工程上做工,可工程完成之后由于多种原因张某的工钱却没有得到。至今心里有个结。两个月前,张某来到石门县壶瓶山司法所寻求处理。
听完张某反映的情况,司法所马上与方某联系,方某却反映工人的工钱都是结算完了的。一时间双方各执一词,调解陷入僵局。原来,方某并未直接向工人支付工资,而是请了王某全权管事,工程完结后也是由王某将工人召集一起,由方某当场结算。当务之急就是联系上王某还原事实真相,不曾想,王某本是外地人,也早就去其他地方务工去了,电话一直打不通,联系不上。张某也没有其他具体证据,调解一度陷入两难局面。终于,在司法所坚持不懈的努力之下,联系上了王某,经过一番沟通,据王某回忆,当时结算工资时确实是将张某遗漏了。方某最终也予以认可。双方经过商议,按照3000元进行工资结算,当场签定协议并约定两个月内履行。
2020年10月9日,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方某也如约在司法所履行协议,纠纷就此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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