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起干戈 司法调解化玉帛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维护好邻里关系十分重要。9月9日,崔家桥司法所一天内成功调解一起长达三十年的矛盾纠纷,彰显该所高效、高质为民化解纠纷的服务本色。
2020年8月28日,崔家桥司法所应邀到白鹭寺村参加警民恳谈会。会议结束后,村民代表立马找到司法所所长黄德寅,恳请司法所出面调解本村许某与李某的邻里纠纷,黄所长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并与村干部了解情况。
据了解,许某与李某比邻而居,许某的房子1989年左右修建,宅基地偏小,未修建房屋排水沟,导致房屋雨水四处横流。相邻的李某等四户人家出行都要经过许某家禾场,许某多次以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为由,阻止李某等人行走,并要求李某腾地给其修建一条雨水沟才让其行走,双方由此闹了将近30年之久。目前,许某因急切期望解决排水沟和出行难的问题,主动找到了司法所。

调解前
经了解各方当事人的意愿之后,司法所当即组织周边几户农户进行法律宣传讲座,向他们面对面宣讲民法典中关于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即“不动产的相邻权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和相邻关系人通行权规则,即“不动产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相关法律的宣讲让李某和许某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法律讲座结束后,黄所长将双方当事人留下,将“六尺巷”的典故娓娓道来。然后深情地对当事人说:“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才是正确处理邻里关系的真谛。邻里出现矛盾,要主动相让。让,不等于无能、不等于低人一等,而是体现一种宽容的胸怀、大度的风格。邻里之争进一步则‘狭路相逢’,退一步则‘海阔天空’。你们两家是地邻,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低头不见抬头见,不应该为置气而斤斤计较,应以和为贵。你们看看六尺巷的典故,你们的思想境界与他们相差多少?” 一番话说得双方当事人都红了脸。

调解后
待双方情绪缓和后,黄所长组织双方代表进行调解协商,巧妙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之道耐心说服双方。最终双方当场握手言和,并签订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双方通过互换水田,共同向外推出4.5米宽作为新修的公路,并铺上沙卵石,便于其他农户通行。许某同意在房屋的右上角让出一块地,方便李某的禾场成行。李某同意在房屋后让出一米宽供许某修建阴沟,方便排水。
至此,这起长达三十年的邻里纠纷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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