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假期忙,调解“不打烊”
今年国庆喜逢中秋,国与家“撞了个满怀”,正是举国欢庆的美好时刻,也是调整身心的难得机会。津市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却仍在工作岗位上默默坚守,确保人民调解等多项法律服务工作“不打烊”,用热情和汗水为群众排忧解难。
“请问是汪家桥街道的余主任不,我是唐某,实在不好意思,佳节期间也来烦扰你,因为......”10月1日,津市市汪家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余学舫接到一名当事人来电,要求组织调解。
2020年9月29日,唐某在骑电动车送小孩去幼儿园上学的途中,因受雨天视线不好且路面较滑的因素影响,不小心在某土菜馆门前将文某撞倒在地。唐某即刻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将文某送往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并预交了3000元住院费用。通过扫描观察,文某没有外伤。但文某的女儿周某认为:文某年龄偏大,摔跤导致其受到了惊吓且老年人摔跤了是需要很久才能恢复的,故唐某在预交住院费用的基础上应再给予赔偿适当的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等。唐某不依,双方自行协商未果,引发矛盾纠纷,不欢而散。
在听完电话那头略带歉意的唐某诉说完纠纷的经过后,余学舫宽慰唐某道:“没事,只要能帮助你们纠纷双方化解矛盾就行...。”通过与唐某的沟通,得知了文某的联系方式。余学舫先是通过电话与文某取得了联系,向其表明身份和来意,紧接着余学舫和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了市人民医院看望文某的实际伤情。经过调查沟通,文某授权其女儿周某全权代理参与调解。
在调解庭里再次见到的唐某与周某,还没等余学舫示意双方开始进行调解,就已是一见面便吵得不可开交,甚至有大打出手之势。余学舫赶紧叫停且对双方说道:“既然来到了调解庭,就表明纠纷一定要解决也一定会解决,都冷静下,坐下来有话慢慢说,好好说”。
调解现场
余学舫和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通过抓住双方的心理特点、释法明理、轻声相劝,最终唐某与周某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
1、除文某的医药费叁仟元(¥3000.00)整已由唐某向市人民医院先行垫付外,另外唐某还补偿文某住院护理费、生活补助费及回家后的营养费等共计人民币贰仟捌佰元(¥2800.00)整(含医药费尚未结清的余款)。合计人民币伍仟捌佰元(¥5800.00)整;
2、文某的补偿费用由其女儿周某领取后,当天办理出院手续并结清医药费余款;
3、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后,文某及其女儿周某不再为此事主张任何民事权利,矛盾纠纷就此平息。
拿到了调解协议书后的唐某与周某对余学舫和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说道:“在这特殊时期都还能如此高效地为我们化解纠纷,真是人民利益至上,真心感谢你们。”
“叮铃铃”走在回家路上的余学舫手机再次响起,接通后只闻道:“余主任,这边有起纠纷比较棘手,麻烦您过来。职责所在,余学舫立马调转车头,赶往纠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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